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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房产税试点将考虑居民基本住房需求

东方早报  2012-09-01 04:45

[摘要] 国税总局在回答人民网网友提问时,针对房产税改革问题作出官方表示,“由于对个人住房征税涉及面广,且需要一系列的配套制度,扩大试点方案以及细化的征收标准和办法尚未最终确定”。

传国务院将于年末批复房产税试点 明年初实施 中国新闻网

媒体8月27日报道称,今日有消息透露,国务院可能在年末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后批复房产税试点,而正式实施将从2013年初开始。

报道还表示,本轮房产税改革可能将现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为统一的房地产税。

消息显示,目前,30多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税官员正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为开展非经营性房产的存量部分恢复征税的试点,提供技术储备。国税总局与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合作举办的房地产估价技术应用工作高级专业人才培训班(一期)也已正式开班。

其实最近关于房产税施行的报道不少,日前就有媒体报道“央行表示应用房产税来取代限购”。但对于该消息,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8月25日回应称,此观点来自央行调查统计司的一篇研究报告,仅代表研究报告作者的个人见解,不代表央行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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