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鄞州区的总体建设规划要求,宁波建工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所拥有的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38号土地房产被征收。根据相关规定,征收部门与公司签订了非住宅房屋收购货币补偿协议,对该房产进行补偿。被征收对象为位于宁穿路538号的房产,土地证载面积为7,040.4平方米,房屋总面积为13,823.93平方米,用途为办公和工交仓储。根据资产评估和相关政策核定,补偿金额包括房屋、土地、装修、货币补偿补助、一次性搬迁和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补偿费、重大设施搬迁损失补偿费、房屋征收奖励等,总计为1.38亿元,最终金额以审计核定为准。根据协议,补偿金额将在4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公司,公司需在2024年9月30日前将房屋腾空并交给征收单位。宁波建工表示,预计此次补偿将对公司2023年及2024年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