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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费调整会议居然不需要业主参加?”小区停车问题一直是居民和物业间的矛盾焦点。这几天,有网友在网上爆料,提到他们小区的物业在停车费问题上的“奇怪操作”。东论网上一网友反映,鄞州某小区交付已两年多,但业主对停车费的争议很大。今年初实行了新的收费标准,有业主发现,这个价格调整会议是在6个人的小范围内进行的:物业四位,街道社区两位,没有一个业主参与或旁听,却决定了小区1103户业主的停车收费标准。这位爆料网友询问了相关部门,但结果是社区推给物业,物业推给街道,街道则回复“这是物业的企业行为”,没有人能给出明确说法,网友对此非常不满。
理论上讲,涉及小区居民切身利益的事情,理应有居民或代表参与决策。许多网友对此事发表了看法。一部分网友认为业主必须参与决策,@niaon猪表示:“都是物业和社区的人,应该让业委会的人参与。” @风一帆认为:“有业委会,涉及停车费用应在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没有业委会也应有代表参加。” @wsx02104则认为:“大部分业务不同意,不交就是了。” 但也有网友觉得,让所有人参与决策不切实际,@美味秋刀鱼说:“涨价需要全体业主投票,降价不需要,参与一次要花不少钱。” @理想家园认为:“一般由业委会参与。没有业委会的有社区参与。一千多户都参与,什么决定都做不出来。”
根据《民法典》第278条规定,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需要由业主共同参与表决确定。对于此事,网友们的热议不断,你怎么看?
这件事反映了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即业主和物业之间的沟通和信任问题。一方面,小区物业和社区在进行涉及广大业主利益的决策时,应该更加透明和公开,确保业主有机会参与和表达意见。另一方面,业主也应积极参与业主大会或其他相关会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此次事件中,物业和社区“关起门来”做决定的行为,显然违反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这种做法不仅容易激化矛盾,还可能导致更多的信任危机。另外,对于那些认为“人人都参与决策无法实现”的观点,可以考虑通过代表制或线上投票等方式,提高决策效率的同时,保障大多数业主的权益。本质上,业主与物业的关系应该是合作共赢的,只有在双方平等、透明的基础上,才能形成和谐的小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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