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宁波业主房产证迟迟未到手,物业费该不该交?】宁波的一位业主购房一年多,房产证还没办下来,却被物业频繁催缴物业费。网友们对此展开了热议,有人认为服务不到位不该交,也有人认为即使房子未住也应缴费。物业费的缴纳标准究竟应如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的规定,还是要看物业与业主之间的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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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宁波的一个业主购房已经一年多,房产证却还没办下来,但物业却天天催缴物业费,微信电话不停地联系。该业主表示,房子到现在没有办理竣工验收和备案验收,这样的房子连竣工都没有,为什么要交物业费呢?
从网友晒出的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出,物业催缴的态度确实很紧张。房子没有入住,但物业费却要交,针对这种情况,网友们发表了各自的看法。有的网友认为,物业费是为业主服务的,如果没有服务的前提下,交费显得不合理;也有网友认为,物业费是必须的,毕竟企业也有他们的难处。
小编点评:关于物业费该不该交的问题,其实还是要回归到法律和合同的角度来分析。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这意味着,物业费是否应该交,什么时候交,具体还是要看物业与业主之间签订的合同是怎样约定的。
针对宁波这位业主的情况,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确实很让人头痛,但这并不能成为不交物业费的理由。毕竟买了房子,哪怕没有入住,物业服务还在继续。物业费是物业公司为整个小区的服务费用,包括安保、绿化、公共设施维护等,这些都是不因个别住户是否入住而改变的。
而从法律层面来看,收取物业费是有据可循的,并非物业公司为难业主。因此,业主们在购房时要仔细查看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的合同条款,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将来遇到类似问题时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