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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新动态,如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

宁波房小好2024-05-08 16:35:16来自北京市

摘要:

【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新动态,如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为响应房地产市场供需变化,自然资源部发布通知,明确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通知强调合理控制新增商品房供应,并优先保障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同时,严格执行土地收回制度,各地政府需加强监督,确保住宅用地供应量控制及时调整,支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变化,自然资源部最近出台了一项新通知,这份通知的核心在于平衡市场供需,确保住房建设能够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同行。根据这份通知,各地区的自然资源部门需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的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以人的需求为导向,以住房的建设为基础来决定土地的使用。也就是说,我们将不再盲目追求供地数量的增长,而是根据实际需求来进行科学安排。

而对于商品住房的供应,通知特别提出了一些调控措施。比如,对于商品房销售周期过长的城市,新的通知规定要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的出让,直至去化周期降至合理水平。这就意味着,对于很多长期库存压力大的城市来说,未来的新增供地将会更加慎重和有计划。同样重要的是,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也被置于优先地位,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比如城中村改造项目中的安置房地块,将得到优先保障。

自然资源部的这份通知,不仅仅是对土地供应量的一个简单调控,它更是一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旨在引导房地产市场走向一个更加健康和稳定的发展路径。通过优化供地结构、严格执行土地收回制度,以及加强土地市场监测监管,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房地产市场将会迎来更加积极的变化。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波动引起了各方的广泛关注,如何在保障人民群众住房需求的同时,避免市场过热和资源浪费,成为了政府部门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自然资源部发布的这份通知,正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提出的,它的出台无疑是为了应对市场供需矛盾,推动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通过对供地计划的科学编制,以及对商品房去化周期和土地流拍率的严格控制,我们可以看到,政府部门正在努力通过调控供地方式来实现房地产市场的自我平衡。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通知中对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的特别强调,这说明了在供应调控的同时,政府依然将民生问题置于优先地位,力求在确保市场稳定的同时,满足最基本的居住需求。这也是对房地产市场一个积极的引导,促进整个市场向着更为公正和合理的方向发展。

总的来说,这份通知标志着政府部门将采取更为细致和有针对性的措施来监管房地产市场,以期达到一个供需平衡、健康可持续的市场环境。未来,市场各方都需要共同努力,响应政策调控,共同推动房地产市场走向成熟。而对于广大市民来说,更理性的市场环境也将为他们的居住选择提供更多的稳定性和保障。

通知原文如下: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24〕9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支持盘活存量土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与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的衔接

各地要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市场实际需求以及资源、环境、人口等约束条件,以人定房,以房定地,统筹“市场+保障”的住宅用地供应安排。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本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做好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要依据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确定的住房建设需求,编制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以下简称供地计划)。

二、合理控制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

各地要根据市场需求及时优化商业办公用地和住宅用地的规模、布局和结构,完善对应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住宅用地存量的住宅用地供应调节机制。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应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同时下大力气盘活存量,直至商品住宅去化周期降至36个月以下;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在18个月(不含)-36个月之间的城市,要按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根据本年度内盘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积(包括竣工和收回)动态确定其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面积上限。

各地商品住宅去化周期、盘活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数据按季度动态更新。

三、继续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

各地要根据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在供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应保尽保。要多措并举,统筹盘活各类存量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对于纳入城中村改造计划的项目涉及的住宅用地,其中确实用于安置房建设的要优先保障土地供应;以市场化方式出让用于建设可售商品住宅的,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实行供地调控

四、严格执行住宅用地收回的有关要求

各地要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掌握超期未动工两年以上住宅用地底数,持续动态更新,拟订分类型、分步骤的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于超期未动工两年以上的闲置住宅用地,该收回的要依法收回。

五、层层压实责任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住宅用地供应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科学编制供地计划,落实住宅用地供应调控要求,依法依规做好购地资质、资金监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防止融资平台公司违规拿地、防范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级以上城市、地州盟所在地及重点县(市)住宅用地供应工作的指导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住宅用地供应要求。要依托本地网上交易平台以及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严格控制商品房去化周期超18个月的城市商品住宅用地供应,抑制存量住宅用地不合理增长;要按季度核查市县落实供地计划和住宅用地供应调节机制的情况,并在省内通报,通报结果同时报部。

部将继续加强对住宅用地市场的监测监管,重点监测房地产长效机制试点城市和其它70个大中城市。对各省份落实调控政策的情况,部将定期通报,并抄送省级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4年4月29日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负责人解读《关于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高度重视做好住宅用地供应工作,指导各地充分保障住房建设需求,因城施策、合理安排住宅用地的供应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严格落实对应去化周期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遏制部分城市住宅用地供应不合理增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负责人对《通知》具体内容和作用进行了详细说明。

一是主动对接住房建设需求。《通知》要求各地按照以人定房,以房定地的原则,在编制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时,与当地的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相衔接,严格落实“以需定供”,统筹安排全年的住宅用地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健康稳定。

二是合理控制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较长城市的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近年来,自然资源部建立了对应商品房去化周期和土地存量的住宅用地供应双向调节机制,要求因城施策安排住宅用地供应,凡商品住房去化周期长、土地流拍率高、市场需求明显不足的城市,应当从严控制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通知》对此作出了进一步部署,要求各地在年内实施供地的过程中,严格对照最新的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及时调整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特别对于库存压力大、去化周期超长的城市,要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坚决遏制存量土地不合理增长态势。对于其他去化周期较长的城市,要按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合理控制其商品住宅用地出让规模和节奏,确保存量不增加,逐步盘活消化。

三是继续大力保障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坚持保障民生,继续优先保障各类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中的安置房等项目的土地供应,应保尽保。

四是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加强风险防范。加强存量住宅用地盘活,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要求各地及时拟订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积极防范房地产市场及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此外,自然资源部在加强对新增住宅用地供应工作指导的同时,也在积极研究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品质、助力转型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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