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宁波市住建部、央行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一项新政策,即购房者在申请房贷时只需认房不认贷。这项政策与宁波部分银行已经实施的“认房不用认贷”政策直接相关。在银行审批房贷时,购房者只需确定新购住房被认定为首套房、二套房还是三套及以上住房,即可确定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目前,宁波各大银行要求首套房只需要两成首付,二套房需要三成首付,而对于三套及以上住房则不予贷款。关于“认房”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只看购房所在区县的住房套数、只看市四区范围内的住房套数、只看市六区范围内的住房套数、只看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套数以及区分新购住房是否在2021年4月16日限购政策范围内。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认定购房套数还涉及到是否已办理出产证以及是否已网签合同但尚未交付的住房套数。同时,这些认定标准也适用于商业房贷和公积金贷款。此外,购房套数的认定标准还与契税和个税缴纳有关。对于二手住房的卖家来说,如果住房满足“满五唯一”的条件,则可以免缴个税;否则,个税一般为住房总价的1%。目前,宁波市对于这项新政的操作细则还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因此建议购房者在办理房贷和缴税之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并咨询相关部门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