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某高端小区于今年4月开始分批交付,但在2021年底,业主们就成立了一个业主群,要求出示能证明身份的信息才能加入。然而,今年10月25日,一位名为严某的假业主被群主邀请进入群内,并将群名改为自己的“房源号”。由于群主的审核,没有人怀疑这位假业主的身份。严某声称受业主委托帮小区进行招商活动,并邀请商家在群内做广告。他表示广告费将归全体业主所有,并由群主代收代管。从4月到7月,60多家装修公司和家具公司在群内做广告,并支付了共计7.7万元的广告费。然而,当一家商家抱怨广告费太高时,业主们才发现自己被骗了。调查后发现,严某对外收取的广告费比内部宣传的费用高出许多,其中一些商家甚至支付了8000元的“进场费”。据业主估计,严某通过这种方式至少赚取了15万元。业主们认为这些钱应属于小区共有的经营性收入。随着调查深入,业主们发现群主余某和真实房源号的业主也与严某串通,共同收取了这笔款项。尽管业主们报案,但警方认为这不构成诈骗。律师表示,群主和假业主的行为只能道德上进行谴责。然而,律师认为业主群的广告收入应该属于小区的经营性收入。根据相关法律,业主群广告是一种新型的广告形式,其分发对象是小区业主,具有经济价值和效益。房管部门建议双方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对这笔资金进行定性,并将其作为小区共有收入存入小区账户。这起事件引起了小区业主的愤怒和不满,他们正努力寻求合法解决办法来追回被骗走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