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住建局公开征求意见,以进一步推动宁波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的落实。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申请加装电梯的业主和街道社区的责任。根据征求意见稿,业主将负责发起加装电梯申请、筹措资金、委托工程以及运行维护,并享有电梯使用权利和相应的义务。街道社区将积极发挥协调平台的作用,平衡各方利益诉求,高效推动加装电梯工作。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落实优抚政策和探索成片加装电梯新模式的具体措施。
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完善了协调机制。在意见征求期间,街道社区和居委会可通过业主自发协调、加装电梯帮扶团协调、社会协调组织以及第三方服务机构协调等方式解决实名书面反对意见。如果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可召开加装电梯调解会或听证会进行调解。听证会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评议团由3至7名代表组成。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将根据听证会评议结果给出最终意见。同时,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完善补助资金提取的措施,以支持加装电梯工作。
征求意见稿强调了成片加装电梯的重要性。各地要积极探索成片加装电梯的新模式,统一规划和联审,一次到位解决前期工程问题,分批实施电梯井道和轿厢安装等工程。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建立模范试点工程、加强意见征求和意愿引导等具体措施,力争推动成片加装电梯工作。此外,征求意见稿还针对特殊业主提出了优抚政策措施,以满足他们的迫切需求。
根据征求意见稿,加装电梯的住宅需符合一定条件。征求意见稿列出了9大“负面清单”,作为初步筛查的依据之一。例如,被鉴定为C、D级的既有住宅、无法移位的化粪池、管线等都不符合加装电梯条件。
总而言之,宁波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稿提出了更多措施,旨在推动加装电梯工作。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业主和街道社区的责任,完善了协调机制,并提出了优抚政策和成片加装电梯的新模式。这些措施将有助于解决加装电梯工作中的各种问题,促进城市住宅的升级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