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高桥老镇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高桥老镇地段位于海曙区,北至姚江,东至梁祝路,南至幸福路,西至规划道路-中山西路-秋实路,总用地3.22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
根据相关上位规划对该区的发展要求,结合现状情况,确定本地段功能定位为:
以TOD为导向的新型生活居住区,活力老镇,承载休闲商务、生态居住和生态绿廊的重要功能。
规划重点
延续分区规划构建片区特色;
协同高桥中心共筑TOD新城;
继承生态理念引领绿色城西;
注重设施配套打造宜居之地。
发展规模
本区规划人口5.6万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303.27公顷(不包括水域面积18.75公顷),占总用地的94%,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54平方米。
规划结构
规划总体结构可概括为:“两带两轴,一心四组团”。
两带:滨江景观带和沿梁祝路城市景观带。
两轴:沿中山路城市发展轴和沿新丰路城市景观轴。
一心:高桥组团中心。
四组团:沿中山西路、新丰路分四个居住组团。
用地规划
1、居住用地与人口
1.1规划布局
规划居住用地125.1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41.26%,人均居住用地22.3平方米。
1.2幼儿园配置
规划共设置6所幼儿园,能满足本区入学需求。
1.3社区中心
为打造高品质居住社区,规划共设置4个社区中心。社区中心是基层社区的公共服务中心,包括社区医疗卫生、文体、商贸、服务等各项社区配套。具体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便利超市等各项设施。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2.1规划布局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1.8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0.51%,人均公共设施用地5.7平方米。
2.2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0.73公顷,为保留的派出所,镇政府搬迁至高桥商会大厦。
2.3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文化设施用地3.56公顷,为街道级文化活动中心。
2.4教育科研用地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24.95公顷,为保留扩建的高桥镇中心小学、高桥社区学校,及新建党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和高中等。
2.5体育用地
规划体育用地1.87公顷,为体育中心,可适当兼容商业商务等配套产业。
2.6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0.76公顷,为保留的高桥镇卫生院(街道级)。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6.1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8.62%,人均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4.7平方米。
围绕轨道站点适当布置商业商务,打造TOD为导向的社区型核心商圈,提供一站式生活中心,丰富中山西路城市界面,完善城市发展轴。
集约、灵活用地原则,净菜超市、社会停车场库、电信、邮政等公共服务设施及交通设施结合商业商务地块合理设置。
4、其他
绿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用地。
道路交通规划
道路系统
规划范围内城市道路分为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四个等级。
交通设施
1、轨道交通
轨道交通1号线途经中山西路,并在规划范围内设置高桥站。
2、公交场站
规划范围内共设置2处公交首末站,总面积6100平方米。
3、社会公共停车场(库)
规划范围内共布设6处社会公共停车场(库),总停车泊位9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