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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宁波 一号线二期因北仑一住户停工!

民主与法制时报  2015-06-27 06:43

[摘要] 浙江省宁波市 一号线二期工程因一家拆迁户拒迁而停工,北仑区检察院对此提起公益诉讼,但因法院一纸“告知书”而流产。此案争议甚大,涉及多个法律问题,折射出国内公益诉讼困局。

 

引起广泛争议

在接到检察院的起诉书后,北仑区法院并没有表示受理或不受理,而是在5月13日给检察院发了一份告知书。

在告知书中,北仑区法院称,由于公益诉讼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属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依据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85条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法院管辖,故本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应向有管辖权的中级法院起诉。

北仑区法院负责人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此案就是一个管辖权的问题,不存在其他问题。

尽管此案被流产了,但由于此案所涉敏感的“拆迁”以及牵扯到多个法律问题,惊动了上级司法机关,并引起广泛的争议。

争议的焦点之一是公益诉讼的管辖权问题,多名业内人士认为,基层法院依据高法的司法解释审办案件没有问题。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卢勤忠认为,高法是国内高的司法机关,有权对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条款作出解释。

但在李钟看来,民诉法并没有规定公益诉讼的管辖权,由高法单方面对民事诉讼法做出司法解释不够严谨,与民诉法相冲突。这应由人大作立法解释。从实践来看,大量的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发生在基层,公益诉讼管辖权的上移,并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和矛盾纠纷的化解。

针对此案的管辖权,究竟是由北仑区检察院直接向宁波市中级法院起诉,还是由宁波市检察院起诉也存有争议。国家 学院法学院教授杨伟东认为,这涉及未来公益诉讼如何启动、如何运转的问题,传统的规则是对等关系,像刑事案件的起诉,但对于公益诉讼这样的民事案件,由基层检察院直接向中院起诉,这可以探索,从中研究出适合公益诉讼特点和规律的规则安排。

如果仅仅是管辖权问题,似乎救济通道未堵死,但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从多方渠道获悉,此案已没有“起死回生”的机会。

杨伟东教授看来,北仑检察院的探索符合司法改革的发展趋势,近日中共 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要尝试由检察机关提出公益诉讼,就是要借助像北仑这样的个案来探索和试点,司法机关确实要转变观念。法院若不受理,要有充分的理由,管辖权不是实质上的障碍,有管辖权的法院面临的就不是入口、门槛问题,而是法院要不要介入这样的案件。

争议的焦点之二是此案是否适用民诉法第55条。有观点认为,民事诉讼法以列举的方式将民事公益诉讼限定为环境污染、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两类案件,应严格限定范围,其他不在其内,不能提起公益诉讼。

卢勤忠教授支持北仑区检察院的意见,认为条款中的“等”字并不限定所列举的两类案件,只要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关都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但是,该条款所指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没有明确有检察机关。

高法院于今年1月5日实施的《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检察机关、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他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可以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提交书面意见、协助调查取证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依法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该解释也没有明确检察机关可以直接提起公益诉讼。”卢勤忠表示,但是,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民事、 诉讼进行法律监督,是有法律依据的。

检察院在公益诉讼中如何定位?

“其实,法院是不想让检察机关介入,因为后者带有监督职能,这也就是前些年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探索被叫停的原因。这次 司法改革重提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说明以前的探索是有益的。”李钟指出。

不过,卢勤忠觉得, 文件精神是政策性的指导,不是法律规定,探索就会有风险,就有争议。

事实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尴尬远不止上述所指。无论是民事诉讼法、 诉讼法,还是环保法,都没有明确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主体资格。也就是说,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法院可以依法关闭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大门。

杨伟东看来,未来公益诉讼范围应当有多大?检察院在这样的架构中起什么作用?这是在试点中要解决的问题关键。这涉及检察院在公益诉讼中的定位问题。检察院适合提起哪类主体?是冲在前面,还是作为一个后的机制,这关乎公益诉讼的实际运转。还有进入诉讼过程中,法院如何审?有多大的权限?都需要探索和研究。

李钟表示,北仑区检察院司法实践的探索方向,一是依据国家法律,二是根据形势政策,所谓形势政策指的是国家的大政方针,发展方向。在司法改革中,现行的法律法规是滞后的,但是形势刻不容缓,需要这样去做。法律没有禁止的,可以去探索。北仑区检察院从来没有停止过这样的探索,从行贿黑名单制度到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量刑建议制度,都是在争议中探索,终被写入法律。要改革、要探索,就不要怕争议,不要怕风险。

由于此案的“流产”,北仑区拆迁办已通过向北仑区 申请裁决的途径来依法拆迁。“如果胡家不服裁决起诉,用足 法定的程序,那么至少要用一年时间。 通车就要延期。”北仑区拆迁办负责人苦恼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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