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计划对明湖西北侧的A5/A6#区块进行规划调整,最高建筑高度达到170米。这次调整旨在提升该区域的居住品质和公共服务设施,并对道路和绿地进行优化,以促进明湖及周边区域的发展。

最近,为了加快明湖及周边区域的发展,宁波市鄞州区决定对明湖西北侧的A5/A6#区块进行规划调整。此次调整主要是为了优化环湖区域的用地功能,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并完善区域的道路交通。
调整范围位于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具体涉及多个地块。调整内容包括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的变化:部分地块将合并并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建筑高度和容积率也有所变化。例如,A5-1-1/2/3地块将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建筑高度从80米降至70米,绿地率保持在30%。而A6-1地块则被明确为商务用地,建筑高度可达170米。
此外,道路和公共服务设施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例如,取消A6-4和A6-5地块之间的规划支路,并将北嘉善路向南延伸至后塘河北侧沿河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方面,明确了社区中心、体育用房、幼儿园、净菜超市、文化活动中心等的配置要求,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居民。
这次规划调整不仅在用地性质和建筑高度上做了较大变动,还在公共服务设施和道路方面进行了细致优化。这种整体性的调整不仅有助于提升明湖区域的居住舒适度,还能更好地满足居民的日常需求。尤其是将多个功能设施集中配置,能够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方便居民生活。此外,明确设置5G基站和社会停车场等现代化设施,也反映出城市规划在智能化和便民化方面的进步。总的来说,这次调整有助于构建更加宜居的城市环境,提升区域的整体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