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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限售、购房补贴、税费...宁波购房政策全攻略来了

前湾房市 2021-09-18 11:39:29

自今年「416新政」发布之后,宁波楼市又接连发布了许多调控政策,众多调控新政之下,买房「只赚不赔」的时代已经过去,宁波全线进入了自住时代。

如今买房,你真得好好看看政策。

但也正如前文所说,近年来发布了太多调控新政,再加上如购房补贴、各类税费等,政策之多令人眼花缭乱。

今天,本号就将各类政策分门别类加以盘点,以便购房者买卖交易所需。

一、限购政策

4月16日,限购新政发布,限购圈进一步扩大。

目前的限购圈范围为:

宁波绕城高速所围区域,以及江北区慈城镇,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蛟川街道,鄞州区云龙镇、姜山镇、下应街道、首南街道,奉化区方桥街道行政区域和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且限购区域同时执行限售政策。

圈内的限购政策为:

宁波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以下简称“市六区”)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六区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且无补缴记录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

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

简单来说,以家庭为单位,在市六区没有住房的,宁波大市户籍的限购圈买2套。不是宁波户籍的限购圈买1套,而且要提供无补缴记录的社保。

需要注意的是,宁波市户籍居民及家庭包括: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

2、拥有宁波大市范围内户籍的人员。

3、本市户籍人员因求学,户籍迁出本地的,在求学期间购买限购区域住房,能提供因求学原因将本市户籍迁往外地的证明的,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4、驻甬部队现役军人在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团级及以上单位出具的购房家庭全部成员相关户籍证明后,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5、本市户籍人员在外地服兵役的,在提供相关证明后,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6、外地在宁波市范围内就读的学生,能够提供就学所在地户籍证明的,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同时,修复了一些漏洞:

通过老年投靠、离婚、赠与获得的购房资格,2年后生效。

暂停企业等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经批准的人才公寓等项目除外。

市六区的住宅被征收/拆迁人,凭借2014年10月1日之后签订的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及2016年7月13日之后签订的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即市六区货币补偿的拆迁户们凭同一份货币补偿协议),在市六区已有两次及以上购买住房网签记录,且所购房屋面积超过被征收住房面积两倍的,限购圈停购。

通过司法拍卖途径购买住房,不需要提供限购资格证明,即法拍房不限购。

赠与限购区域内住房的,受赠居民家庭应当具备在限购区域内的购房资格。

二、无房户优先认购

宁波市市六区内无住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可以优先认购1套商品住房

1、家庭成员(配偶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之一具有市六区户籍的;

2、近三年内在市六区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要求无补缴记录;

3、本人或配偶属于本市引进的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的。

以上三类家庭统称“无房家庭”。

需要注意的是,宁波市户籍居民及家庭包括:

市六区集体户口等同于市六区户籍。

无房家庭优先认购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

限制多盘同摇,优先申购一套住房的过程中不得另外申购其他住房,如果优先申购失败,后续可作为普通购房者参与该项目剩余房源的选购。

三、限售政策

海曙、鄞州、江北、镇海、北仑五区+奉化主城区(锦屏、岳林、方桥街道)及杭州湾新区,新购买的住房,限售2年,限售期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

人才安居专用房、无房家庭优先认购的住房(包括凭征收/拆迁协议以无房家庭名义优先认购的)、各类人才享受购房补贴的所购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均限售5年;

限价房限售3年。

继承、赠与不限售,但要注意:

1、除配偶或者直系亲属之间、产权共有人之间赠与外,属于限售范围的住房在限售期内不得办理房产赠与交易。

2、赠与人赠与住房后2年内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已赠与的住房计入家庭住房核查套数,时间按申请限购证明之日前推2年计算。

四、热点学区二手房住房指导价

政策有两点要素:

,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行政机制。

以住宅小区为单元,在综合分析房地产市场基础上,以二手住房网签价格为基础,剔除异常和非典型性的交易记录,形成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首批试行发布9个热点学区范围内,112个住宅小区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

第二,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的应用。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作为授信的依据之一,引导二手住房市场理性交易,稳定市场预期。

五、购房补贴

人才购房补贴

根据《宁波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我市2018年10月11日(以在甬首次缴纳社保时间为准)后新引进的人才,符合宁波市人才目录(2018版)的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自引进之日起三年内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住房的,可享受实际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的20%,60万元、40万元、25万元、20万元的购房补贴

几个关键词:三年内、首次购买、住房、20%

基础人才购房补贴

购房日期自2018年8月12日起(期房以合同首次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准),毕业十年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在海外取得学位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基础人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住房的,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2%的购房补贴,不超过8万元。

几个关键词:毕业十年内、缴纳社保、首次购买、住房、2%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基础人才购房补贴后,限售五年。

奉化区人才购房补贴

申请人资格:

1. 在我区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非事业身份人员(不含国有企业、金融以及邮政、电信等垂直管理企业人员)、来我区自主创业的人员和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中一线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另外,在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的公益二类、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研发、设计、规划、勘测、检测(检验)等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在农林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农业、林业、渔业技术研究的高层次人才,经领导小组认定,也可列入申购范围。上述申请人需已全职在奉化区工作(在奉化区缴纳养老保险、个人所得税,人事档案关系在奉化区的人才)。

2.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含技师,下同)及以上职称人员。其中,事业单位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含高级技师,下同)及以上职称,且要求专业与岗位对口,并在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3. 年龄50周岁以下,其中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5周岁。

4. 具有本区常住户口,并与聘用单位续签5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可不受户籍限制。

5. 申请人(包括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奉化区购买家庭商品住宅前,在宁波市内无商品住宅或现有商品住宅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含36平方米),且在本区未享受过房改政策(含实物分房、政府保障性住房、集资建房等)。

6. 申请人近5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事业人员近5年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对引进列入人才、国家或省重点人才计划专家、宁波“3315系列计划”团队带头人或个人、“凤麓英才”计划团队带头人或个人,市区两级“一事一议”引进的重大科技人才项目、宁波市级亿元以上重点资助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核心成员等特殊人才的安置,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具体条件可适当放宽。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人才于2019年3月10日之后在奉化区内购买家庭商品住宅时,按照学历或职称等情况给予相应货币补贴:

(一)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人才,给予购房款(根据纳税房款计算)总额15%,10万元购房补贴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人才,给予购房款(根据纳税房款计算)总额35%,25万元购房补贴

(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人才,给予购房款(根据纳税房款计算)总额55%,50万元购房补贴

(四)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限补一套,其补贴额度按夫妻双方中较高一档享受。

(五)特殊人才安置时,其补贴额度控制标准可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博士研究生学位人员或正高职称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可上浮50%。

六、税费

新房

新房只有契税。

关于契税,最近许多朋友都在问:是不是9月1日起要涨了,要开始实行3%-5%了。

关于这个问题,本号已经说了很多次:在老版的契税政策中,契税标准也是3%-5%,并且宁波一直以来实行的也是优惠后的契税,9月1日后契税同样不会上涨,不会上涨,不会上涨!

具体契税,90㎡以下首套房的,契税为1%;90㎡以上首套房的,契税为1.5%;90㎡以上二套房的,契税2%;3套房及以上的,无论面积契税均为3%。

二手房

二手房的税类比较多,包含契税、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

其中契税与新房契税一样,不赘述。

增值税及附加(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购买两年内的住房,按不含增值税成交价的5.6%收取税费。两年及两年以上的,免征税费。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购买两年内的住房,自2019年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按50%的幅度减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最后,是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若满足「满五」(即自用5年以上,家庭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若没有满足「满五」,可按两种方式计算收取个人所得税:

其一,按实征收。即纳税人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不含税)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20%收取。

换个说法,就是「纯利润」的20%。

其二,核定征收。若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不含增值税)的1%核定。

换个说法,房屋出售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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