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 月 16 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发布了一则征迁公告 ——《关于李惠利(王隘南)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
4 月 16 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发布了一则征迁公告 ——《关于李惠利(王隘南)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
此次项目征收范围东至贺宁巷,南至兴宁路,西至现有道路,北至现状拆迁地块(具体以房屋征收范围公告为准),位置处于李惠利医院西侧、又一村东南侧 。
征收范围内涉及总户数 17 户,总建筑面积约 1.15 万平方米,其中住宅 10 户,建筑面积约 0.055 万平方米;非住宅 7 户,建筑面积约 1.09 万平方米。早在今年 3 月 24 日,该地块房屋征收项目就以 100% 的同意率通过征收意愿征询。
接下来,看看大家最关心的补偿方案!住宅与非住宅被征收人都可在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补偿两种方式中任选。
货币补偿标准
住宅
预评估比准价格为 28080 元 / 平方米,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 15% 给予货币补偿补助。若选择货币补偿,并将补偿金全额兑换成房票,在补偿协议生效 12 个月内购买本
市行政区住宅房屋(含车库、车位),还能额外获得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 10% 的房票购房补助。
非住宅
位于兴宁路的商业用房,预评估比准价格高达 45770 元 / 平方米;办公用房预评估比准价格为 9650 元 / 平方米。两类非住宅均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 30% 给予货币补偿补助。
产权调换标准
住宅
有两处安置房源可供选择:宁丰铭庭房屋预评估比准价格为 24730 元 / 平方米;禾晓雅苑、瑞晓雅苑(原中河钢材市场安置房地块)房屋预评估比准价格为 24220 元 / 平方米。
非住宅
商业用房产权调换房屋为惊驾名庭 - 江东北路的商业安置用房(现房),预评估比准价格 23470 元 / 平方米;办公用房产权调换房屋为首南街道学士路 642 弄 20 号卓悦大厦(现房),预评估比准价格 9100 元 / 平方米。
还有一项奖励政策!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住宅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 10% 给予签约搬迁奖励,每户低于 2 万元的按 2 万元奖励;非住宅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 5% 给予签约搬迁奖励。
项目签约期限为 30 日,只有在签约期限内所有被征收人签约比例达到 80%,补偿协议才生效;若未达 80% 签约比例,补偿协议不生效,项目房屋征收决定效力也将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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