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浙江省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甬土告〔2023〕01067号),拟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两宗住宅用地。
两宗地块分别位于鄞州区、海曙区,总出让面积为7.1311万平方米(7.1311公顷),计容建筑面积约16.36万平方米,起始总价约16.03亿元。
此次,两宗地块实行“限地价、摇号”方式出让。按照出让要求,本次拍卖出让地块设定土地上限价格(溢价率不高于30%),当地块竞价未达到上限价格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土地竞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入选人。此前宁波地块出让要求,地块设定的上限价格为溢价率不高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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