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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新 阳光花园精装房阳台渗水 开发商推诿

齐鲁网  2015-09-16 16:48

[摘要] 齐鲁网9月16日讯 近日,济南的张先生爆料称,他购买的新 阳光花园精装房在今年6月份出现小阳台屋顶渗水问题,怀疑是防水没做好,他把问题报给了物业,但是问题迟迟没得到解决。

齐鲁网9月16日讯 近日,济南的张先生爆料称,他购买的新 阳光花园精装房在今年6月份出现小阳台屋顶渗水问题,怀疑是防水没做好,他把问题报给了物业,但是问题迟迟没得到解决。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关注质量》报道,张先生在新 阳光花园购买了一套精装房,房子一共16层,他买的是9层,开发商是济南新 阳光发展有限公司。房子去年入住,今年6月他发现家里小阳台房顶渗水,怀疑是楼上的地面防水没做好。“小阳台上有上下水管,是供给洗衣机的,洗衣机排水通过地漏再排到下水管里,现在楼上洗衣服或者其他用水的时候,就往外渗水。”张先生说。

由于渗水问题还牵扯到楼上,10楼业主在阳台渗水部位安装了橱柜,维修必须拆橱柜,所以一直造成维修困难。张先生说开发商曾经张贴过告示,说有什么质量问题上报给物业,所以发现渗水情况后他将问题报给了物业,物业再转给开发商。反映问题期间,物业--北京新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在7月份曾经派人上门查看,但一直没有彻底解决问题。“这个楼由主体工程和精装修两部分组成,负责精装修的人来给看过、修了,结果还是渗水,再找这个维修的人找不到了;找物业,物业挺为难,他没有能力去维修。”张先生说。

渗水事情发生后,张先生一直跟物业打交道,从来没有找过开发商。但是他同时也告诉记者,开发商承认问题,但推脱责任,说需要分清责任,要搞清楚是主体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还是精装修的问题?由于张先生始终没有联系上开发商,所以有关渗水的原因一直没有查明。

对此,《关注质量》房产消费公益法律服务团孙崇合律师表示:在入住房子时,开发商应该会给业主一份“住宅质量保证书”,这上边写的很明白,出现质量问题由开发商负责。不管房屋是否是精装修,出现质量问题都应由开发商负责解决,但如果是楼上装修原因破坏了防水层,则需要另做打算。

鉴于张先生一直没有跟开发商做过正面接触,孙律师建议他还是要找到开发商,并查实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如何界定漏水保质期。如果不超保质期,而他又有购房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也有每次和物业沟通的记录,问题如果一直久拖不决,就可以考虑在质保期内尽快把开发商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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