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开发商擅自砍伐一棵梧桐 被罚5万多

扬子晚报  2015-04-23 09:53

[摘要] 近,位于秦淮区路子铺附近某建筑工地内,一棵法国梧桐树被建设单位擅自砍伐,秦淮区城管部门接到举报后立即展开查处工作,并依法对该建设单位处罚人民币50700元。

近,位于秦淮区路子铺附近某建筑工地内,一棵法国梧桐树被建设单位擅自砍伐,秦淮区城管部门接到举报后立即展开了查处工作,并依法对该建设单位处罚人民币50700元。

3月30日,秦淮区城管大队移权中队接到群众举报:位于路子铺的某建筑工地内有人砍树。中队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区市政综合设施养护所的工作人员一同前往调查。进入工地现场后,执法人员按照举报线索,很快便在工地的东北角找到了被砍伐的树木。这是一棵法国梧桐树,看情形刚被砍倒不久,地上留下了一个光秃秃的树,粗大的主干就倒在树桩旁,树冠部分则堆在一边,用防尘网和防雨布覆盖还未来得及清理。经区市政综合设施养护所工作人员现场测量被砍树木的干径为60至65厘米。

执法人员找到建设单位后,该公司负责人承认了砍伐树木的行为。原来,该工地在进行场地施工准备过程中,发现这棵梧桐树正好处在设计的地下室开挖线上,他们认为这棵树会影响机施工,便进行了砍伐。该负责人认为工地内的树木就属于建设单位财产,可以自行处置。而根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城市中的树木,不论其所有权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确需砍伐、移植的,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执法人员向对方出示了条例规定后,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到城管部门接受处理。

移权中队在经过二十多天的调查、取证、鉴定、大案会审等相关工作后,依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同时依据区市政综合设施养护所出具的《绿化损失赔偿鉴定书》,损失金额为16900元,决定对当事人作出损失金额3倍的罚款50700元,并依照法定程序于4月20日下午向建设单位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普通树种的处罚标准主要是依据树干直径粗细来定,梧桐树就属于普通树种。如果是古树名木,那处罚的标准和依据就涉及的较多了。”秦淮区城管局相关人士介绍。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宁波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