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俄罗斯7月1日上调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住房公用事业收费标准。其中,全国各地居民用电的收费标准平均上调12%—15%,全年将上涨6.5%—7.5%;民用和工业用天然气收费标准平均涨幅达到15%,全年增幅为7.5%;供暖和供水的费用收取标准上调10%,全年涨幅为5%。
俄罗斯7月1日上调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住房公用事业收费标准。其中,各地居民用电的收费标准平均上调12%—15%,全年将上涨6.5%—7.5%;民用和工业用天然气收费标准平均涨幅达到15%,全年增幅为7.5%;供暖和供水的费用收取标准上调10%,全年涨幅为5%。
俄罗斯现代发展研究所研究员马斯连尼科夫指出,住房公用事业收费标准上调,通货膨胀、卢布贬值是主要原因。
俄政府住房和公用事业发展专家委员会负责人齐毕斯表示,俄各地区因条件不同,住房公用事业收费标准由地方政府自行确定,但各地区的公用事业费用涨幅不得高于平均水平。
俄总统普京此前强调,国家公用事业费用的收取标准上涨不得超过通胀率。据俄官方公布的数据,2012年俄通货膨胀率为6.4%,预计今年将控制在5%—6%。这意味着全年涨幅不得超过6%。普京还要求,从2014年起,今后5年中公用事业收费标准的调整要考虑过去一年的通货膨胀率。俄经济发展部建议2014年将住房公用事业费率上调幅度从15%降到5%,以减轻俄民众负担。
俄国家杜马住房和公用事业政策委员会代表加琳娜·霍万斯卡娅认为,住房公用事业收费标准上调后,国家应当将加大对社会福利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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