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月5日-7日,省林业厅派检查组到抚顺县、清原县国有林场检查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期间,检查组一行在抚顺市林业局副局长胥维佳以及市、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等陪同下,分别对抚顺县、清原县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单位进行了检查,并听取了市、县林业局关于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的工作汇报。
9月5日-7日,省林业厅派检查组到抚顺县、清原县国有林场检查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期间,检查组一行在抚顺市林业局副局长胥维佳以及市、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等陪同下,分别对抚顺县、清原县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单位进行了检查,并听取了市、县林业局关于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的工作汇报。
一是听取了2010项目工程的实施和完成情况汇报。全市有28处国有林场为全省批实施危旧房改造工程的单位,共有21个项目单位,其中,新宾县7处,清原县10处,抚顺县2处,顺城区1处,市直属林场1处。工程建设任务2407户,涉及人口6926人,工程总投资1305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407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407万元,林场及职工自筹资金8243万元。截止目前全部竣工,其中新建楼房1665户,维修加固742户。投入资金19338.39万元,其中国家和省投入资金4814万元,市政府补助144.42万元。
二是听取了2012年抚顺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进展汇报。2012年全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户数112户,面积6100平方米,涉及人口341人。截止目前,已经完成36户,其他户正在施工中。国家和省补助资金112万元已经到林业局专户。检查组根据省林业厅的部署和要求,对所检查项目单位的档案资料进行了仔细查看,同时对每个项目单位入住的住户进行5-10户现场走访和民意调查工作,走访职工都对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感到满意,感激之情不予言表。项目单位负责人对职工的问卷调查表进行了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检查组对抚顺危旧房改造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下步工作也提出了宝贵建议,一是积极和相关部门沟通尽快把房票发到职工手中,二是做好2013年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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