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办27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作出具体部署。
(来源:新华网)国办27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作出具体部署。
部分城市房价仍在高位波动 必须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
问:2010年已经连续进行3次房地产市场调控,为什么会在2011年年初再次进行新一轮调控?
答:2010年,房价上涨压力和房地产调控难度前所未有。国务院审时度势,先后三次部署调控工作,特别是当年4月《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印发后,房地产市场出现了积极变化,房价同比涨幅持续回落,环比涨幅回落后在低位波动。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得到一定抑制,住房用地供应明显增长,商品住房供应有所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顺利。
尽管调控取得初步成效,但是部分城市房价仍在高位波动,特别是自2010年4季度以来,一些地方高价地再度出现,部分未实施限购的区域中心城市住房成交出现量价齐升的势头,限购城市周边地区房价出现较快上涨,部分热点城市房价再现上涨苗头。这些现象的出现,说明调控效果尚不巩固,距离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房地产市场走势与宏观经济走势密切相关。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不仅有利于房地产市场自身平稳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宏观经济平稳运行。
因此,为了继续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调控措施进一步细化 力度进一步加大
问:这次出台的“国八条”与以往的调控政策相比,有何新特点?
具体体现在以下这些方面:
一是通过1个目标和4项任务来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1个目标就是城市人民政府要“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4项任务分别是继续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进一步加大普通住房建设力度;继续完善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进一步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完善房地产统计基础数据;继续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好年度目标任务。
二是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努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在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方面,明确2011年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在土地、税费、信贷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
三是加大相关税收政策对不合理住房需求的抑制力度。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从原来的按差价征税改变为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同时,强化税收征管,有效遏制商品住房买卖交易环节的“阴阳合同”,减少住房投机牟利空间。
四是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从原来的不低于50%改为不低于60%,体现了自住性需求优先的原则。
五是提出更加具体的用地供应管理目标,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
六是扩大限购城市范围,明确限购要求。原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现在则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
同时明确: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七是在约谈问责机制方面,更具针对性。原先的表述比较原则,此次调控进一步明确了约谈问责的内容及相关程序。如“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或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对于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纳入约谈问责范围。”这样针对性更强。
问:为什么要扩大限购城市范围?
答:一方面是部分未实施限购的区域中心城市住房成交出现量价齐升的势头。70个大中城市中,2010年12月仍有10个城市新建住房价格同比涨幅超过10%;2010年10到12月,有10个城市环比月平均涨幅超过1%。这些城市基本上是未采取限购的城市。
另一方面实施限购的城市成效明显。例如北京出台限购新政以来,二套以上购房比重持续回落,非本地户籍购房比重回落至40%以内,下调4.3个百分点。深圳出台限购措施后,住房成交量持续下降。
因此在总结这些城市的经验基础上,此次调控决定扩大限购城市范围,同时也明确了限购条件的原则性要求。
公布房价调控目标 行政问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
问:要求地方政府今年一季度公布本地区房价调控年度目标,有什么意义?
二是有利于行政问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此次调控要求地方政府今年一季度把这一目标向社会公布,目的是让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监督权。
三是既给出了原则性要求也体现了因地制宜。考虑到各地房价水平差异性较大,此次调控要求地方政府制定年度调控目标时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同时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因此没有从层面划定一个统一指标。
加快基础建设 提高市场监管能力
问: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完善房地产统计基础数据,对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有何意义?
答: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我们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加,市场监管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仅仅依靠传统的管理方式,难以有效应对。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通过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将管理机制与技术手段有机结合,可以大大提高办事效率,增强监管能力。
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有利于全面掌握和了解居民拥有住房情况和居住水平,科学分析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发展态势,及时发现市场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决策提供依据,为调控政策有效实施提供基础。
目前40个重点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初步建立。我们总体思路是:以城市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为重点,以房屋登记数据为基础,建立部、省、市三级住房信息系统网络和基础数据库,全面掌握个人住房的基础信息及动态变化情况,基本实现城镇住房信息共享和查询。
明晰问责标准 确保政策落实
问:强化地方政府责任,问责是一项重要的制度保障,群众很关心,问责制会不会“雷声大雨点小”?
答:我们一再强调,对于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不力的,一定要实行问责。此次调控措施进一步细化了约谈问责的标准和程序。首先是约谈,对于新建住房价格出现过快上涨势头、土地出让中连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块历史价,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缓慢、租售管理和后期使用监管不力的,有关部门要约谈省级及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负责人。
其次是报告和问责,对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有关部门要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另外,对于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通过这些要求,大家就会看到,约谈问责不仅针对结果还包括调控过程。约谈问责的目的是强化地方政府住房保障和控制房价责任,落实好各项政策。
楼市调控再加码 房地产上游行业抗打击性增强
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提出了提高二套房首付等八项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新措施(“国八条”),在市场引起巨大反响。在我国,楼市调控影响的从来就不是房地产这个单一行业,在其上游还有众多行业最为突出的就是钢铁、水泥和建材家居。
钢铁业:保障房提速平抑商品房投资下滑
对于钢铁业来说,房地产是其下游消费的行业,长期占比在35%左右。正因为如此,钢铁业普遍被视作房地产产业链的重要一环,受楼市调控的影响比较大。
最为典型的就是2010年,随着房地产调控拉开序幕,钢铁股和地产股双双进入下行通道。到年底总结年度十大熊股时,钢铁、地产联手占据了7席,其中华菱钢铁全年下挫52%,华发股份下挫45%,可谓“难兄难弟”。
然而,在新的一年里,钢铁业将不再看房地产市场的“脸色”行事。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在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的同时,政府还在加大住房供应来给楼市降温,最为突出的就是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的承诺。
作为A股家披露年报的钢铁公司,酒钢宏兴在展望2011年行业形势时明确表示,2011年国内的房地产投资主体进一步多元化,保障性住房建设呈加速态势,这将保证建筑钢材的市场需求。
二是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制造业升级的需要,将带动钢铁业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低附加值的建筑钢材将不再是行业主要看点,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优特钢会帮助钢铁业抵御房地产市场波动。
“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意识到,房地产调控对钢铁业的影响是有限的,并非决定性的。”申银万国钢铁业首席研究员赵湘鄂说。27日,在A股房地产板块整体下挫1.58%的情况下,钢铁板块上涨0.71%,两者之间的联动进一步减弱。
楼市调控 再次加码:史上最严 督促地方政府动真格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去年4月份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以来,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会议确定采取8项措施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
从地方两会看楼市调控路径:调控继续 双轨格局或现
各地“两会”近期陆续召开,房价、调控措施、保障房等都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各地的政府工作报告,则大致勾勒出新一年里房地产调控的路径:“最严格的调控”将继续推行,房产税等新的调控手段已“箭在弦上”,保障房的建设及供应将进一步加速。由此,调控效应可期,楼市“双轨”格局有望初步显现。
2011:楼市调控“四大焦点”遏制房价虚火 2011新一轮楼市调控蓄势待发
2010中国楼市调控贯穿全年 “限制”成为关键词
楼市调控求“稳”为先 房产税出台势在必行
疯狂的楼市 2010年楼市热点调控政策回顾政策很给力 调控有压力“最严调控年”里的楼市图景
水泥业:更关注供给端的整合
相比于钢铁,水泥业对房地产的依赖度要小一些。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不到20%。
当然,这不是说来自房地产的需求对水泥业不重要。在一些东部地区如上海,房地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仍高达近40%。但是,包括房地产在内,整个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速都在放缓。对此,水泥业已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展望2011年,由于有建材下乡和保障房建设的支撑,水泥的需求会保持平稳,供给面的变化将主导行业走势。”国金证券的报告指出。
数字水泥网总裁刘作毅表示,2010年末因“限电限产”导致水泥价格大涨的事实,已经让行业充分认识到了“约束供给”的重要性。在水泥市场竞争最激烈的长三角,因限产力度较大,去年四季度水泥均价达到487元/吨,较一季度上涨60%以上。而销售利润率也从三季度的4.6%,大幅提升至四季度的15.2%。
长三角的案例充分说明,相比于需求的增速下滑,供给的无序竞争对水泥业更可怕。刘作毅说,将过剩产能挤压出局,是改善水泥市场的关键。虽然今后水泥需求增速将放缓,但随着行业集中度的提高,大企业会真正占据主导地位,在此过程中行业盈利将持续增加。
作为与房地产休戚相关的行业,建材家居与楼市可谓“同呼吸共命运”。然而,在去年的房地产调控中,建材家居市场却出现了一种奇特现象:房价节节上涨,由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发布的建材家居景气指数(BHI)却连续下跌。去年11月为110.57,环比下滑12.62%。12月份为103.09,再降6.76%。这种现象令很多业内人士感到惊讶。
“年末建材家居市场低迷,有天气寒冷导致顾客不愿出门消费的季节性因素。”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副会长秦占学向记者分析。但BHI与房地产走势持续背离,说明房地产刚性需求并未完全释放出来,买房不装修的投资需求仍大幅存在。
“楼市调控一开始时,刚性需求会选择持币观望。随着调控的进一步深入,房价过快涨势被遏制甚至下跌,刚性需求大量入场,装饰装修行业才能被真正激活。从这个角度看,加强楼市调控,对建材家居市场非但不是利空,反而是利好。”秦占学说。
楼市调控 再次加码:史上最严 督促地方政府动真格
从地方两会看楼市调控路径:调控继续 双轨格局或现
各地“两会”近期陆续召开,房价、调控措施、保障房等都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各地的政府工作报告,则大致勾勒出新一年里房地产调控的路径:“最严格的调控”将继续推行,房产税等新的调控手段已“箭在弦上”,保障房的建设及供应将进一步加速。由此,调控效应可期,楼市“双轨”格局有望初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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