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日前发布2010年天津市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以加强天津市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引导、规范房屋租赁行为,保护租赁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日前发布2010年天津市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以加强天津市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引导、规范房屋租赁行为,保护租赁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介绍,近几年天津市经济快速发展,流动人口数量急剧上升,增加了租赁市场有效需求,加之拆迁过渡性租赁需求以及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促使部分购房者由买转租等多重因素影响,造成天津市租赁市场需求加大,今年指导租金的平均水平受租赁市场需求影响比上年度上涨8%。但相较于上海、北京、深圳、广州等其他重点城市房屋租金与去年同比上涨10%-15%的水平,天津市房屋租金变化相对仍比较平稳。
据了解,天津市2010年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以版块为发布单元。(版块范围及图形可登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务网:www2.tjfdc.gov.cn查询)明确了指导租金的协商议定原则:就是租赁双方可在市场指导租金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房屋所处地段、房屋装修、配套设施设备、交通、环境和物业管理等情况,协商确定实际成交租金。
其中,住宅房屋的市场成交租金可参照各区(县)版块的指导租金,根据市场实际情况适当浮动,范围一般不超过20%;非住宅房屋的市场成交租金可参照各区(县)版块内主要道路及典型建筑物的指导租金,根据市场实际情况予以适当浮动,范围一般不超过20%。政府规定的各项税费由租赁双方按规定缴纳,水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等由租赁双方自行协商约定。
从天津市住宅租金水平来看,市内六区及塘沽区平均指导租金普遍高于其它区(县),其中住宅平均指导租金的是和平区,每建筑平方米每月36至38元,的是宝坻区,每建筑平方米每月5元至9元。从单个版块看,住宅指导租金水平的为天津市内的和平区五大道版块多层楼房,每建筑平方米每月44元,的为宝坻区城区各版块平房及蓟县城区(东南)版块平房,每建筑平方米每月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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