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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三部门发文:四管道输血公租房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0-11-17 07:12

[摘要] “四管道输血公租房市场保证资金来源,"收支两条线"管理保障资金的使用,这个文件与前期国家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一揽子政策相配套,进一步落实发展公租房的问题,每年新增保障房将在房地产市场占据20%的份额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影响,为稳定房价布下了一个实实在在的筹码。”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四管道输血公租房市场保证资金来源,"收支两条线"管理保障资金的使用,这个文件与前期国家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一揽子政策相配套,进一步落实发展公租房的问题,每年新增保障房将在房地产市场占据20%的份额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影响,为稳定房价布下了一个实实在在的筹码。”对于11月16日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的《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光大银行分析师盛宏清这样解读。

“这是首次对公共租赁房的资金来源进行详细的规定。”北京中原房地产三级市场研究部研究总监张大伟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公共租赁房将是今年政府在保房保障工程方面的一个重点。

盛宏清表示,从《通知》来看,从四个方面允许土地出让净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允许住房公积金增值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提高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效率和利用贷款贴息引导社会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解决了建设公共租赁房的资金来源问题。

《通知》指出,为切实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从2010年起,各地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从土地出让净中安排不低于10%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包括购买、新建、改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贷款贴息,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

“以土地出让金的10%来发展公租房的力度不算低。”盛宏清表示。

盛宏清表示,此次文件出台是政府调控房地产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对未来形成稳定的房价预期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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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为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财政部、发改委、住建部等三部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了各地廉租住房建设任务,同时决定将现行从土地出让净中安排不低于10%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还提出“利用贷款贴息引导社会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预算执行进度,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完成率,确保当年本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如期完成。对于超计划完成当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的地区,中央在分配下达下一年度相关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时,将给予适当的资金倾斜和奖励。

通知明确,为切实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从今年起,各地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将现行从土地出让净中安排不低于10%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包括购买、新建、改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贷款贴息,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

同时,从今年起,各地在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以将住房公积金增值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通知同时明确,各地可以采取贴息方式,支持市场主体和社会机构从商业银行融资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各级人民政府安排的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均可用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贷款贴息。

业内人士称,此举有利于调动市场主体和社会机构投资购买、新建、改建、租赁和运营公共租赁住房的积极性,降低社会资金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的融资成本。

财政部还明确了地方政府廉租住房建设任务。通知规定,省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本地区年度购买、改建或租赁廉租住房任务。今年各地购买、改建或租赁廉租住房任务数,为当年省级人民政府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确认的新增廉租住房套数,扣除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下达新建廉租住房套数之后的套数。

从明年起,财政部、住建部在分配下达有关地区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时,不仅要考虑该地区当年租赁补贴任务完成情况,还要考虑该地区当年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任务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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