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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契税上调 长三角各城市契税落地细则一览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0-10-12 11:41

[摘要] 早先,南京江宁二手房契税临时调至4%,杭州、常州等地也相继调整契税。宁波也于9月29日进行契税调整,在此,小编为您整理了到目前为止长三角各城市契税落地细则。

9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从10月1日起,个人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契税将下调,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早先,南京江宁二手房契税临时调至4%,杭州、常州等地也相继调整契税。宁波也于9月29日进行契税调整,在此,小编为您整理了到目前为止长三角各城市契税落地细则。

宁波 调控涉税内容明晰:非住房交易契税

9月29日晚国家出台的楼市二次调控政策中,涉及房产交易契税、个税调整的内容,本地会如何执行?这个为众多购房者关心的问题,于节后上班天有了基本明确的答案。

“购买非家庭住房,面积是14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税率由以前总房价的1.5%调整为3%。原先只有一套住房、卖掉后一年之内重新买一套的,不再享受总房价1%的个税退返。针对首次购房者的购房补贴政策也开始暂停,年内会否重新放开还不知道。”这是市内多家中介收悉的本地执行细则版本。

随后记者致电市契税征管中心咨询电话,工作人员证实了上述内容。不过,对于接下来“家庭住房如何认定、证明如何开具”这个问题,房管部门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具体细则还有待确定。至于国庆节前一天赶上“末班车”、过户申请成功被受理的购房者,还能够依惯例享受到老的优惠税收政策。

“假如购房补贴政策在年内还能够重新放开,同时房管部门对家庭住房的认定,只看购房者的家庭成员名下现在有没有住房,那么这次政策调整,对首次购房者以及卖掉现住房后一年内再换购新房的人来说——这两类购房者买的房子应该都能够被认定为是家庭住房,影响其实不是很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介公司老总表示。

据其计算,首次购房者的实际税负(不计营业税,下同),政策调整前后其实没有任何变化;换房者的实际税负,也只增加了无法再获退返的为售出住房总房价1%的个税。

但对于名下已经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普通住房购房者来说,政策调整后,再买房所要缴纳的契税,将要比以前多一倍。假设新房面积大于90平方米而小于140平方米、总价200万元,原先契税只要缴3万元,现在则要缴6万元。

不管如何,购房者的市场预期已因楼市二次调控而起变化,观望气氛有再度开始蔓延的迹象。市房产交易中心昨天传来的统计数据显示,长假七天,市六区仅成交商品住宅147套,环比节前一周,降幅超过80%。有房产中介人士预计,市场成交量再要回升,“也许最快也要等到明年开春了”。(宁波晚报)

长三角各城市契税落地细则一览

上海 10月1日起 购首套普通住房契税下调

南京 契税出了官方版 不合条件的暂时按3%预收契税

杭州 正式执行契税新政 家庭非住房交3%契税

无锡 契税调整差别对待 非住宅升至3%

常州 契税征收新标准 购二套房至少多缴1万元

苏州 个人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契税将下调 苏州暂不调整

绍兴 执行契税新政:家庭非住房要交3%契税

上海 10月1日起 购首套普通住房契税下调

自2010年10月1日起,个人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契税将下调,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9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政策方面,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此次调整还涉及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通知明确,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通知要求,征收机关应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征收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东方早报)

南京 契税出了官方版 不合条件的暂时按3%预收契税

江宁区购房契税标准“一变再变”之后,总得有个说法吧?昨天南京市地税局也“坐不住了”,在官方网站发布了一则“明确全市住宅契税执行口径”的消息,对契税征收给出了正式的官方说明:符合(优惠)条件的普通住宅分别按1%或按规定税率减半征收契税;不符合条件的住宅暂按3%预征契税。

困扰

购房人直喊“头大了”

“头都大了。”昨天上午,购房人廖先生在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华侨路分中心不停地咨询,契税征收窗口工作人员的解释依然是:“没有接到通知,按老政策办。”

不过,昨天南京市地税局官方网站紧急挂出了一则红体字的消息——“南京市地税局明确全市住宅契税执行口径”。

消息称:“9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目前,省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具体操作办法,在该办法尚未出台之前,对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含江宁、浦口、六合三区和溧水、高淳两县)的住宅契税统一按如下口径执行:一是对符合财税[2010]94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普通住宅,分别按1%或按规定税率减半征收契税;二是对不符合条件的住宅暂按3%预征契税,待省有关部门具体明确后,多退少补。”

南京中原地产交易中心主管李千娥说,这基本上是和江宁区目前预征的契税标准保持了一致,只是江宁区在操作上更为具体而已,但二套房以上的“非首套房”的契税预征标准已明确为3%的比例,同样不在契税优惠之列的也包括首次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非普通住房,也得缴纳3%的契税。

有购房人对这一“预征”的通知表示不理解:国家的政策从10月1日起执行,为何相关部门不能在长假里加班确定标准呢?非要弄得这几天契税征收标准一变再变不可吗?“算上南京地税局这次针对全市的明确说法,已经是‘三变’了,至于吗?”

释疑

不是仅仅针对二手房

“新商品房和二手房的契税预征标准,都是这样的。”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一名人士解释说,这一契税预征标准是针对所有购房人的,而不是一些购房人自己理解的仅仅是针对二手房,“只要购房住宅,契税当然是统一的”。

这名人士说,国庆节过后,因为江南八区的房产登记要在10个工作日出件,出件时收税,因此暂未征收契税,导致不少购买二手房的买房人急着“过户”,交易量有所增加。同时,一些之前认购的楼盘也赶在节后对购房合同鉴证备案。“如果契税上调的政策执行日期是从10月1日开始,那这些购房人也讨不到任何好处,一律还是要按照上调的标准缴纳契税。”打比方说,买房人刘某9月28日购买了河西某楼盘的房子,当天和开发商签了认购协议,但合同是在10月6日备案鉴证的,只要刘某不符合契税优惠的条件,就必须按照新标准缴纳契税。这是因为,以往的政策调整期都执行了同一个操作办法,对于“普通住房购房时间的确定”,“预售商品房以合同鉴证日期为准,现售商品房和二手房以登记受理日期为准”。

在二手房过户量激增的同时,近两天商品房的成交量也猛涨:南京网上房地产数据显示,10月9日,南京市新商品住房成交套数高达696套。不过,昨天的成交套数开始有所回落,截止到17点,新房的成交量仅为159套。

杭州 正式执行契税新政 家庭非住房交3%契税

虽然杭州调控细则还没有出台,但这两天,杭州的二手房中介公司纷纷接到杭州市财税局农税征收管理局的口头通知,要求10月1日起,所有的契税和个所税缴纳,按照9月29日出台的财税[2010]94号文件(《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执行。

这意味着,多套房消费在税费缴纳上,也被套上了“紧箍咒”。

区分点:是否为“家庭住房”

杭州市财税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杭州调控细则未出,税务部门也还没有正式下通知,但他表示,目前杭州市确实已经在按照财税[2010]94号文件执行。他透露,过段时间省里会有正式的文件出来。

随后,记者从科威不动产签约中心了解到,根据新的政策,目前杭州在执行的契税政策基本上可以总结为: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的,契税税率为总价的1.5%,非住房则为3%;购买90到14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的,若为住房,则征1.5%,非则为3%;如果购买住房面积超过140平方米,则无论是否是家庭住房,征收契税税率都为3%。

此次调整只针对住房,非住房不受影响。其中住房是指“以目前所拥有的住房来判断”,政策从2010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以房管局产权受理时间为节点。据了解,目前新的契税缴纳系统也已经调整完毕。

与此同时,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业界看法:对房产消费有保有压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税费调整,应该说是有保有压。

“保”是指鼓励家庭住房消费。因为之前的财税[2010]13号文件规定: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也就是说,只要有购房记录,不管现在手头上有没有房子,都不能享受契税优惠政策。而现在,则只要购房者手头无房,且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就可以享受1%的契税优惠政策。

“对我们来说是好事。”已经换过两次房,但现在名下无房的购房者小刘昨天告诉记者,这说明国家还是鼓励自住型置业的,他希望,接下来银行是不是也可以对“多套房”有这样的认定。

与此同时,新政抑制多套房消费及房地产投机的意图也非常明显。特别是针对家庭的二套房及以上,不管面积大小,契税税率都恢复至3%。而“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一条,体现得更为明显。因为在这之前,不乏有一些炒房客利用这一条的政策漏洞,快速转手买卖房源获利的同时还可获得所得税的减免。当然部分真正换房的置业者也有可能因此被“误伤”。

二手房:新政一出成交量锐减

税费政策调整,对杭州楼市有何影响?周强龙表示,应该还是有影响的,10月1日到8日杭州透明售房网二手房交易量统计,结果发现成交量环比下降65%,这跟国庆长假有关系,但跟政策自然也是联系紧密。“当然,眼下大家最关心的可能还是杭州会不会出现像上海那样的限购令,如果这条出来了,楼市会受到很大的冲击。”他说。(今日早报)

常州 契税征收新标准 购二套房至少多缴1万元

10月8日,记者从常州地税局获知,常州市契税缴纳方式已发生变化,明确区分家庭首套住房和二套及二套以上住房不同的缴纳方式。

缴纳方式

落地新政是各地楼市走势的风向标。随着中央楼市调控政策逐步实行,一些地方也陆续出台了楼市调控的相关细则,将楼市调控进行到底。常州尚无新政细则出台,但地税部门已经取消了二套及二套以上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这也给常州新政细则出台亮了一个信号灯。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常州契税缴纳方式为:家庭首套住房90平米以下征收1%契税;家庭首套住房90—144平米之间征收1.5%契税;其它一律征收3%的契税。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家庭首套住房,一律征收3%契税。此次契税征收税率的调整突出了首套房和二套及二套以上住房的区别。

契税调整原因

这次契税税率的调整可以说是中央二次调控“新五条”在常州的直接反应。根据三部门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政策方面,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取消优惠需多交1万元

这次契税税率的调整对常州购房者又有哪些影响呢?据了解,一套90平米的房子,按6000元/㎡来计算,如果按之前的缴纳方式,您只缴纳5400元的契税。但如果现在您购买的不是家庭住房,您需要交纳16200元的契税。比之前多缴纳10800元。多掏1万多元,无疑加重了普通购房者的负担。

市民反应:压力越来越大不敢买房

从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来看,首套房首付和契税税率的调整都提高了购房的门槛,能遏制一些投资购房者,但对很多刚需购房者都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一位常州的购房者朱女士表示:“近阶段政策不断出台,我觉得主要是针对高房价和投资者,但也给我们带来了不小的购房压力。但我认为在政策的打压下,房价会慢慢下降,所以我现在不想买房了,等过几个月再看市场情况。”

苏州 个人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契税将下调 苏州暂不调整

9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通知调整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从今天起,个人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契税将下调,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那么这些政策在苏州又将如何来具体落实呢?

■个人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契税将下调

新政中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于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三处孙军处长告诉记者,国家规定,契税的具体征收细则是由各省自行制定的。目前为止,江苏省的契税征收政策是,只要是家庭购买普通住房,不论面积和套数,均按房屋成交价1%的税率征收。

他表示,在省有关部门公布具体调整措施之前,目前苏州仍将暂时按照现行征收政策征收契税。就在记者发稿时,孙处长告诉记者,已经接到省有关部门的电话,可能将对这一政策做出调整,但具体的实行方案暂时还未公布。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做出调整

新政明确,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二处张处长介绍说,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房屋买卖差价的20%征收,或者是核定不低于房屋售价的1%。他表示,在本次新政公布之前,对于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消费者,房屋销售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将以保证金的形式暂时收取,一年之内重新购房的消费者,这笔个人所得税将以保证金的形式返还给购房人;如果一年之内未重新购房的,这笔税款才会正式征收。

从今天开始,税务部门将严格执行新政,这项优惠措施将取消。个人出售自身住房后将立即征收个人所得税,1年内重新购房将不再返还。

绍兴 执行契税新政:家庭非住房要交3%契税

国庆长假刚过,绍兴楼市上空就弥漫着调控气息。市区和柯桥的二手房中介公司纷纷接到绍兴市和绍兴县房管局的口头通知,要求10月1日起,所有的契税和个所税缴纳,按照9月29日出台的财税[2010]94号文件(《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执行。

目前绍兴调控细则未出,税务部门也还没有正式下通知,但目前绍兴市和绍兴县确实已经在按照财税[2010]94号文件执行。据消息人士透露,过段时间省里会有正式的文件出来。

随后,记者了解到,根据新的政策,目前绍兴在执行的契税政策基本上可以总结为: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的,契税税率为总价的1.5%,非住房则为3%;购买90到144平方米的普通住房的,若为住房,则征1.5%,非则为3%;如果购买住房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则无论是否是家庭住房,征收契税税率都为3%。

此次调整只针对住房,非住房不受影响。其中住房是指“以目前所拥有的住房来判断”,政策从2010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以房管局受理时间为节点。据了解,目前新的契税缴纳系统也已经调整完毕。

标签:契税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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