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 正文

[搜房网博文]宁波住房保障:房改十年重归民生

房天下博客  作者:韩郁  2008-10-07 09:13

1998年在推进住房“市场化”的同时,宁波市政府建立了由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构成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以满足不同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

住房解困工程持续推进

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我市启动了以解决住房难为重要内容的“解难创优”系统工程,积极实施旧城改造,老城区非成套房改造、老小区整治、低洼积水地段改造、城中村改造,推进住宅新区和各类城市建设项目,使困难民众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

2000年,宁波市委、市政府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采用专项搬迁及结合房地产等多种方式,先后对一副地块、兰江地块、江东公园、镇明路南段等实施拆迁改造。在市三区旧城改造中,解决了6397户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同时投入对于低洼地、危房改造工程资金上亿元,拆迁面积5.07万平方米,专项搬迁居民1042户。

至2007年,市区共有3566户家庭享受了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共建成经济适用住房8126套、132万平方米,1215户家庭购买了低收入家庭住房,累计推出限价商品住房5012套。特别在去年宁波市又调整了住房保障体系和政策,扩大廉租住房保障面,对经济适用房申请户增加收入限制,并试点经济租赁住房。

去年,市政府对廉租住房政策作了调整,享受面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按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以下设定,住房标准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设定。扩面后市区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约1万户,其中,市三区约6000户,比目前保障户数净增约4500户。从2006年年底的数据来看,全市累计有5061户家庭享受这个政策。

在经济适用房方面,先前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包括低收入家庭住房及限价商品房,截至2004年底已建成徐家漕关爱小区一期、二期、江北谢家等三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共42万平方米,5179套。去年,市三区实行的限价房政策统一为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调整为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于房源比较充足、结构比较合理、房价比较稳定的区,实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政策。在去年下半年就推出2501套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主要位于江北洪塘。

为使房源优先供应给符合条件的相对困难家庭,市老三区采取评分制销售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统一按住房面积、落户时间、婚龄、家庭结构等情况评分,按分数高低排序,排序在前的优先取得准购资格,使销售更加公开、透明。

住房保障政策相继出台

自2002年起,我市相继制定出台了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低收入家庭住房解决办法、普通(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办法、完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初步构建起以商品住房为主体、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城镇住房供应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了中等及以上收入家庭购买或租赁商品住房、中等以下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住房保障机制。

在廉租房方面,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渠道。政府合理确定了其保障方式。其一,扩大保障范围,把那些既买不起房、也租不起房的收入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即有即保。同时,要适当扩大保障面,从去年开始至今年年底前,那些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以下,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或户36平方米的城镇居民,列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范围,作为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其二,合理确定廉租房的保障方式,完善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的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同时,根据保障对象收入水平差异实行差别保障,对持“三证”的收入家庭按市场平均租金补贴,保持原有的补贴水平;其他低收入家庭按市场平均租金的一定比例补贴,其中市老三区设定65%,各县(市)、区自定。其三,多渠道增加廉租房房源,根据廉租住房保障房源的需求情况,采取新建、收购、改建以及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增加房源。其四,增加实物配租,扩大实物配租人群。调整范围,适当提高配租比例,将生活比较困难、收入条件改善可能性不大且住房面积低于一定标准的老人也要纳入配租范围。配租房源主要依托现有直管公房,不足部分结合经济适用房建设落实,套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其五,加大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其六,建立健全廉租房的基础制度,建立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档案,严格廉租住房的申请、审批、公示、租用和退出的程序,强化复核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而经济适用住房作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益补充,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去年宁波市首先调整了申购对象。其供应对象主要调整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具体对象为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18平方米或户36平方米、人均年收入在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可采用定向申购为主、货币补贴为辅的保障方式。其次明确建设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根据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情况,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和建设计划,严格按标准控制套型面积,每套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左右。再者完善销售方式。为使房源优先供应给符合条件的相对最困难家庭,各区要创新完善销售方式。

此外,我市试点推出经济租赁住房,确保低收入对象有房住。经济租赁住房作为过渡性周转住房,实行只租不售,主要用于解决低收入无房家庭的过渡性居住问题。2008年6月20日,首批位于江东陆家经济适用房小区392套经济租赁房开工建设,房源结合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落实,新建经济租赁住房以小套型为主,套面积控制在30平方米以内,设定为人均收入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的无房户。

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断完善

面对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高房价,政府陆续出台一系列调控措施,抑制旺盛的住房投资需求。而直接针对低收入家庭的廉租房问题,宁波市政府进一步强化住房保障职责。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在房改十年中不间断地研究稳定房地产市场、扩大住房供给、保障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等问题,市政府出台实施《宁波市住房建设规划》、《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06〕208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逐年增加住房土地供给,开展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调整购房入户政策。政府通过帮助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困难,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正确引导住房消费预期,充分发挥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逐步缓解住房供求矛盾,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平稳发展。

透过十年房改,我们看到政府始终担起公共服务的保障责任,彰显公平正义的内涵。从以往更注重住房商品化,到如今优先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走过十年历程的房改,着眼民生的思路越发清晰。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宁波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