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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镇海、江北建面2.3万方涉及房屋征收!有你家吗?

画个圈圈2017-11-24 14:01:08

11月中下旬宁波政府发布了三则房屋征收公告,包含镇海、江北等区域,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前葱园路区域(蛟川桥2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邬家弄改造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江北区人民政府发布了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快来看看你家在不在范围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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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前葱园路区域(蛟川桥2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因前葱园路区域(蛟川桥2地块)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关于前葱园路区域(蛟川桥2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镇政发〔2017〕50号),决定征收前葱园路区域(蛟川桥2地块)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为:

东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至中大河,南至车站路,北至红房子小区。本项目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3213平方米,其中住宅约2838平方米、非住宅约375平方米;涉及总户数55户,其中住宅54户、非住宅1户。

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房屋征收部门为宁波市镇海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房屋拆迁事务所。

三、本项目签约期限为30日,搬迁期限为签约期限届满之日后60日,具体起止日期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告。

四、本公告期限为1日,前葱园路区域(蛟川桥2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生效。

五、前葱园路区域(蛟川桥2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可见镇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gov.cn)或者征收项目现场公告。

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征收决定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征收决定公告期限届满起六个月内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关于邬家弄改造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因邬家弄改造地块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关于邬家弄改造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镇政发〔2017〕49号),决定征收邬家弄改造地块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为:

东至林庙路,西至刘家弄小区,南至后大街社区,北至童方路南侧无名小河。本项目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3467平方米,其中住宅约11630平方米、非住宅约1837平方米;涉及总户数179户,其中住宅175户、非住宅4户。

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房屋征收部门为宁波市镇海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房屋拆迁事务所。

三、本项目签约期限为45日,搬迁期限为签约期限届满之日后80日,具体起止日期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告。

四、本公告期限为1日,邬家弄改造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生效。

五、邬家弄改造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可见镇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gov.cn)或者征收项目现场公告。

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征收决定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征收决定公告期限届满起六个月内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江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因旧城区改建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等有关规定,本人民政府依法作出高新园一期(三联村)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北区政房征决〔2017〕第10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为东至G15沈海高速、西至农田、南至浦丰村杨家自然村(不含)、北至61省道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具体门牌为:三联村新屋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12号、13号、14号、15号、16号、29号、31号、33号、35号、37号、39号、41号、43号、53号、55号、57号、59号、61号、63号、67号、77号、79号、81号、85号、87号、89号、91号。如有出入,以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征收范围为准。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6500平方米,总征收户数住宅40户。

    上述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房屋征收部门为江北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江北区慈城镇征地拆迁办公室。

   三、本项目设定的签约期限为10日,(在规定期限内签约率达到80%以上后可视情况再给予一定的续签期),搬迁期限为签约期限届满之日起90日。具体起止日期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另行公布。

    四、本公告公告期限为1日。

    五、关于高新园一期(三联村)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可见征收项目现场公告,也可见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bjiangbei.gov.cn/或江北区房屋征收办公室网站:http://zdcqb.nbjb.gov.cn/。

  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征收决定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征收决定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那这些房屋征收地段附近有哪些新盘在售呢,笔者先带您详细了解下!

肯特国际社区

主力户型: 四居(建面110㎡) 二居(建面63㎡) 三居(建面86㎡) 

项目地址: 镇海镇宁路保亿生活广场对面

近期开盘: 二期2017年4月15日已开盘

中旅城

主力户型: 三居(建面80㎡) 三居(建面86㎡) 三居(建面105㎡) 

项目地址: 江北长兴路与银海路交叉口 

近期开盘: 预计2017年11月中下旬加推5#

富力御官山

主力户型: 三居(建面89㎡) 三居(建面108㎡) 四居(建面118㎡) 

项目地址: 江北慈城新城保黎南路与锦绣西街交汇处(新城外国语

近期开盘: 预计2017年11月首期开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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