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记者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公积金中心)了解到,该中心从今年1月1日起将最高贷款额度提至60万元。
昨日,记者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公积金中心)了解到,该中心从今年1月1日起将贷款额度提至60万元。“区直中心的公积金贷款上限放宽了,南宁市的公积金贷款有变化吗?”对此,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南宁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正计划调整,预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将由原来的40万元放宽至50万元。目前方案已通过,待正式文件下发后开始施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提高
新修订的《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该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区直和中直驻邕单位职工,符合一定条件的,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为50万元,公积金家庭贷款可贷60万元。新办法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具体是:(一)未婚单身职工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达1500元(含)以上的,贷款限额放宽至50万元;(二)夫妻双方均在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双方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和超过2000元(含)的,贷款限额放宽至60万元。
区直中心公积金贷款上限提高了,南宁市的公积金贷款是不是也一样提高?对此,记者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区直公积金中心公布的新《办法》贷款范围仅适用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区直和中直驻邕单位职工,并不适用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缴存的单位和个人。值得高兴的是,南宁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正计划调整,预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由原来的40万元放宽至50万元。目前方案已通过,待正式文件下发后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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