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0月16日下午,记者从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区南宁、柳州、百色3市已经获得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委批准,成为我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城市。这也是我区首批试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城市。
10月16日下午,记者从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区南宁、柳州、百色3市已经获得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委批准,成为我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城市。这也是我区首批试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城市。
据了解,我区获批的3个试点城市5个项目共计贷款额度为4.42亿元,分别涉及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按照规定,获得试点城市的地区,可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其中,经济适用房试点项目,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试点项目,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项目贷款到期后,贷款本息必须全部收回。
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每个试点项目确定一家受委托银行,设立一个项目贷款资金监管账户,部省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运行监管系统对试点项目贷款业务进行全程监管。此外,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将重点对试点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和试点项目贷款工作开展定期巡查。
本次确定的包括我区3个城市在内的64个城市成为新增试点城市,北京等18个城市成为新增贷款额度城市,290个建设项目成为新增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2009年,我国正式启动利用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工作。2010年,北京、天津、重庆等28个城市被确定为首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
相关新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